查看原文
其他

禁!禁!禁!

三峡广电 2022-04-29

为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
不折不扣落实好长江“禁渔令”
7月9日,宜昌市市场监管局召开
斩断长江非法渔获销售产业链工作会议
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
打击非法渔具
非法渔获物经营利用专项行动



专项行动方案明确

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所有菜市场(水产品商贩)、餐饮店等经营主体不得收购、加工、销售长江非法渔获物,违者构成违法收售非法渔获物行为;
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以长江非法渔获物为原料加工生产食品,违者构成违法收购、生产加工非法渔获物行为;
渔具商店不得销售禁用渔具和发布禁用渔具广告,违者构成违法制造、销售禁用渔具行为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;
水产品商贩、餐饮店等经营主体不得以鱼塘、水库等地产水产品冒充长江鱼(江鱼)加工、销售,违者构成消费欺诈行为;
市民在长江水域娱乐性垂钓所得渔获物不得上市销售,违者视同生产性捕捞行为;
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取发布广告、制作招牌或者菜谱等方式,宣传、招揽、诱导食用长江鱼(江鱼)等,违者构成发布违法广告或虚假宣传、欺诈行为;
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宣传、兜售长江非法渔获物和禁用渔具。



即日起,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当地渔政、公安等部门,对农(集)贸市场(水产品商贩)、餐饮单位、渔具商店、网络交易平台、食品生产企业等市场主体逐一进行排查。


8月起,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,同时对禁渔区、禁渔期收购、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,移交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,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珍贵、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,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。



推荐阅读


来源:三峡广电
记者:杨洁 编辑:郑蓉
特别提醒:底端广告由腾讯系统自动投放,与本微无关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